46 Japan dilutes rules obliging married couples to use the same name
作者:簡士祺
根據日本法律規定,結婚的夫妻必須共用同一個姓氏,在工作場合上,婦女是可以使用婚前姓氏的,但只要跟官僚機構有關,婦女就必須強迫使用婚後姓氏,直到最近才有逐漸放寬的趨勢。例如,女性法官最近才被允許自由使用婚前或婚後姓氏簽署判決,專利局和地方議會都決議放寬限制,更有可能在2019年前,對護照也放寬限制。
其實對於結婚伴侶共用姓氏已經行之有年,看起來會有性別歧視,但其實他並沒有強制規定哪一方必須改變姓氏,只是96%的人們會選擇使用男方姓氏,當2015年最高法院認為此法並無違憲法賦予的平等權,有三位女性法官同時表達反對意見,認為此法依舊有一定程度的不平等。
撇開法律層面的問題,這對一般日常行為也會帶來麻煩,一位女性的律師可以用婚前姓氏簽署判決,卻只能用婚後姓氏幫客戶登記財產。也就是說,女性可以在工作上或簽署文件中自由使用婚前姓氏,但在面對“koseki”戶籍時,還是要轉為婚後姓氏,這使得婦女在簽署文件時都必須多一道手續來確認身分。看來最簡單的解決方式就是讓人們自由選擇用哪一種姓氏。
一位來自岡山的律師,明年即將代表夫妻去挑戰這條法律,這條法律創造了一種妻子在結婚後就會變成丈夫的所有物(結婚後納入男方戶口)的想法,縱使這位律師認為這條法律來日不多了,但是廢止它貌似也不會影響習俗。根據調查指出,有六成的人還是願意將姓氏改為男方的(男方也有差不多的比例希望女方改名),所以他們認為這項法律的廢止並不會對同一世代造成太大的影響。